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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公务用车跨区域跨部门联动保障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优质化,近日,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结合担负的全国公务用车跨区域跨部门保障一体化建设工作成果,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订出台《公务用车跨区域跨部门联动保障暂行办法》。
《办法》从总则、用车申请、车辆保障、用车服务、费用结算、监督问责六章25条,建立了公务用车跨区域跨部门联动保障机制的基本模式,促进了公务用车的动态调整,确保了机关事业单位保障用车的方便快捷、服务高效、集约节约,以保障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高效有序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办法》明确了市公务用车跨区域跨部门联动保障服务范围,规定了联动保障服务车辆的类型和申请的方法渠道,对异地用车保障的申请也做了明确的界定,跨区域保障用车的信息都有信息化平台数字化管理。在费用的结算上,实行统一费用标准,采用一车一结、一事一结,也可采用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结算。同时对使用跨区域跨部门联动保障服务单位的用车情况定期进行抽查,确保公务用车规范使用。
《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便捷、高效、集约节约使用公车,提高跨区域跨部门公车供给保障水平,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有积极的意义。(通讯员 武心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