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1、因未闻此言,也不晓何出此言,个人观点,做如下理解:劣后是相对于优先而言的,顾名思义此担保的选择不做优先考虑。

2、或者是,担保的能力有劣后性,债权的实现中担保能力不在第一顺位,如汽车已经抵押,而后因为修车未付费被留置,在实现债权时担保的能力为留置权的优先,抵押权劣后。

相信通过劣后这篇文章能帮到你,在和好朋友分享的时候,也欢迎感兴趣小伙伴们一起来探讨。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