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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恒大汽车发布公告,2023年上半年营业额为人民币154.54百万元,相比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经重述的营业额人民币24.11百万元增加540.98%。
收入增加主要由于本集团开始销售恒驰5。因此,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销售额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0.29百万元增长至报告期的人民币113.37百万元。另一方面,报告期内提供技术服务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27.98百万元。
期内恒大汽车的毛亏为人民币60.88百万元,相比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毛亏人民币9.64百万元增加531.54%,主要由于电池及芯片等核心零部件价格上涨、缺乏大规模生产使制造成本较高。
该公司录得持续经营的业务亏损人民币5,812.12百万元,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产生的亏损增加了50.09%,主要是由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存货、厂房和设备、无形资产的减值拨备。
同时,本集团录得持作出售的终止经营的业务亏损1,060.93百万元,该业务于2023年5月12日完成出售。因此,恒大汽车共计录得亏损6,873.05百万元。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涉及未能清偿的到期债务累计约人民币93.41亿元;此外,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逾期商票累计约人民币35.9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