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自2023年8月29日起实施。根据通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再实施公证摇号:(一)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的房源;取得现售备案意见书的项目。若购房家庭中至少有一名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且购房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则认定为无房居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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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自2023年8月29日起实施。根据通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再实施公证摇号:(一)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的房源;取得现售备案意见书的项目。若购房家庭中至少有一名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且购房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则认定为无房居民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