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中新经纬8月30日电 因业绩预告不准确,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铁岭新城)及公司董事长等4名高管被辽宁证监局警示。

辽宁证监局网站截图

辽宁证监局网站30日公布的监管信息显示,经查,铁岭新城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300万元至2500万元。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3612万元,与已经披露的业绩预告最大亏损数额偏离幅度达到44%。公司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说明具体差异及造成差异的原因。

上述行为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4条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公司董事长隋景宝、总经理张铁成、财务总监王洪海、董事会秘书迟峰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铁岭新城及隋景宝、张铁成、王洪海、迟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铁岭新城主要从事土地一级开发、新城区供水、污水处理、户外广告传媒、出租车运营及物资批发和零售等。公司主要产品为土地一级开发、供水、广告、汽车租赁、污水处理。

业绩方面,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1064.84万元,同比增加9.64%;归母净利润亏损5651.57万元,亏损同比收窄3.84%。

二级市场上,铁岭新城30日收跌2.06%,报3.81元。(中新经纬APP)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