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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第二热力报停怎么收费?

报停收费标准:报停热用户应向供热单位缴纳30%基本热费。如市物价局调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服务热线:0351---6091699

太原市城北热力有限公司收费标准及供热时间

供热价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太原市城市供热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商字[2008]301号)、《关于调整太原市城市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晋价商字[2009]281号)、《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工作的通知》(晋价商字[2012]280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居民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6元(按使用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8元)交纳采暖费;

(二)非居民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7.5元交纳采暖费;

(三)申请报停且符合报停条件的用户,按全额热费的30%交纳基础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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