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雪梅(北京市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副教授)
在2023年2月出版的《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中,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城市工作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明确了城市发展的价值观和方法论,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发展规律,深刻回答了城市建设发展依靠谁、为了谁的根本问题,以及建设什么样的城市、怎样建设城市的重大命题,内容丰富、视野广阔、意涵深刻。
从世界城市发展规律来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经历程。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脉络而言,城镇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之义,是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的历史过程进行了深入考察,对当前城镇化过程中面临的风险挑战进行精准把脉,从释放内需潜力、提高劳动生产率、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共同富裕、改善生态环境、益于世界经济等高度擘画了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蓝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深刻剖析传统发展模式下城镇化的积弊。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实现城镇化,在人类发展史上没有先例。粗放扩张、人地失衡、举债度日、破坏环境的老路不能再走了,也走不通了”。可以说,我国城镇化发展既面临巨大机遇,更面对诸多难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是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的重要内容,要有历史耐心,不要急于求成”。我们要以此为指引,切实遵循以人为核心,尊重和顺应城市建设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主体形态优化空间布局与总体格局,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走出一条新型城镇化道路。
吸收借鉴和创造性转化,形成城镇化发展新理念、新思维。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既要吸收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又不能照搬照抄、生硬模仿,既要遵循世界普遍发展规律,又要立足国情,探索形成符合中国实际的城市发展观。从我国城镇化的现实情况和具体问题出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思维。例如,在城市土地开发和产业发展的辩证关系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要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在城乡融合发展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一开始就没有提城市化,而是提城镇化,目的就是促进城乡融合”。从这个角度出发,要处理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关系。城镇化不能以农业萎缩、乡村凋敝为代价,要不断优化城乡要素合力流动机制,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筑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之路。首先,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之路是稳步前行、避免中等收入陷阱的健康发展之路。处理好工农关系与城乡关系是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从世界各国的现代化历史来看,大量失业农民涌入城市贫民窟,乡村因此凋敝,这导致工业化和城镇化逐渐步入困境,最终陷入“中等收入陷阱”。而作为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长期的实践表明,我们有能力、有条件处理好这些问题,推进现代化进程顺利地进行。
其次,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之路还是后来居上、并联发展的赶超之路。我国在极短时间内实现了城镇化的高度发展,这是一项在人类发展史上还未曾有过先例的伟大壮举,西方发达国家往往按照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的顺序发展,是一种“串联式”的发展过程,他们发展到目前的水平用了二百年时间。我们要把“失去的二百年”找回来,决定了我国发展必然是一个“并联式”的过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与农业化必然是叠加发展的新道路。
走好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之路需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遵循城市发展和城镇化发展两个规律,始终以新发展理念为根本遵循,明确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历史方位、指导原则和路径选择,从乡村振兴战略与城市高质量发展“两头发力”,紧紧抓住发展机遇,因势利导、有所作为,使之成为一个顺势而为、水到渠成的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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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明网-学术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