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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填报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范围相关采购数据的通知》,通知指出,严格审核医疗机构报量,做好与基本药物政策衔接。

通知指出,严格审核医疗机构报量。各级医保部门需将医疗机构报量与2022年历史采购量进行比对,医疗机构报量低于其历史采购量80%时,要求医疗机构作出说明,对于有历史采购量而不参与报量的医疗机构需重点关注。针对2021年和2022年新纳入医保目录的品种,要求报量力争达到历史采购量的100%。为配合卫生部门控制药品滥用,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内品种不设医疗机构报量下限。

通知明确,做好与基本药物政策衔接。如果基本药物规格未中选或供应企业无基本药物规格,则基本药物规格的报量不折算至约定采购量,且该规格使用量不纳入考核,提示医疗机构切实根据临床需求报量。

此外,通知提出,明确同通用名、同给药途径的不同剂型合并采购。

责编:陈龙飞

主编:田茹

校对: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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