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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房抵押。即用已办理了房产证的房屋抵押。这种担保方式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前需由房屋所有权人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现值进行评估。 2、期房按揭。即用所购房屋进行抵押担保。采用这种担保方式的前提是售房开发单位必须先办理项目合作准入审批手续,并且同意为借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或同意担保中心进行阶段性担保。另外,申请人在贷款前应先缴纳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购房合同需进行备案。 3、自然人保证。即由1个(贷款6万元以下)或两个(贷款6万元以上)财政全供单位在编正式职工提供担保。 另外,目前我市担保公司担保仅限于期房按揭或二手房不能过户申请贷款时的阶段性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