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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胎产假:90天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迎来“大修订” 三孩产假再延长30天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对优化生育政策、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等内容作出规定。
《条例(修订)》明确,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已生育的三个子女中,有子女死亡或被认定为三级以上残疾的,可以再生育相同数量的子女。依法收养的子女或者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计算。